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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哪个好?发表时间:2022-03-24 10:14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受专利法的保护,两者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。在我国现行专利法中,实用新型和发明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。它们都是科技发明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二者的本质是相同的,但实际上,二者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异,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: (1)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的创造性。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的要求是: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,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;对本实用新型的要求是,与申请日前已有技术相比,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。本发明强调“突出的实质性特征”和“重大进步”,而本实用新型仅提及“实质性特征和进步”。显然,发明比实用新型更有创造性。 (2) 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的范围小。因为发明是产品、方法或改进的新技术方案,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、方法发明或改进发明。只有在产品发明中,才可以是定型产品发明或非定型产品发明。而且,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外,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申请专利。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较窄,**于产品的形状、组成或组合所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。这样,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。同时,与本实用新型的形状、结构或组合无关的产品不能生产本实用新型。因此,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比本发明窄得多,**于与产品的形状、结构或组合有关的创新设计。 (3)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短。根据我国专利法,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,自申请之日起计算。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。相比之下,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要比发明专利短得多。这是因为,一般来说,实用新型的创造过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简单易行,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。因此,法律对其保护期的规定也相应缩短。 (4)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程序比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简单。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,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,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的要求,不再进行实质审查的,可以予以公告,通知申请人并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。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审查,审查程序和时间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,时间也长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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